女子在四川省宜宾市称遭到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的强奸,并提到她曾试图割腕自杀。起初,筠连县警方以“没有犯罪事实”为由决定不予立案,但宜宾市公安局随后复核并确认“有犯罪事实”,撤销了筠连县的决定。受害者林某表示,筠连县警方至今尚未告知她是否已立案。
涉事的镇干部杰某在接受采访时对指控进行了否认,声称这只是一个误会。林某经营着一家烧烤店,她述说事件发生的经过,称在6月28日晚与朋友聚会期间,杰某将她推入厕所并进行了强奸行为。由于为了维护店铺的声誉,她没有及时报警。
林某与杰某在事件发生前两天相识,双方有过频繁的微信沟通。事件当天,在林某喝醉后,杰某被她邀请到聚会中。林某表示,在去厕所时被杰某强行推入并反锁,随后遭受侵犯。事后,林某的丈夫发现了异常的聊天记录,并将杰某带到派出所。尽管受害人报案后,杰某于7月1日被释放。
林某因该事件感到严重的心理压力,甚至试图自杀。医院诊断她为重度抑郁症,并需特别照顾。随后,筠连县公安局以“无犯罪事实”为由做出不立案决定,林某及其家属对此不满,并申请复议。经过复议,宜宾市公安局最终认定有犯罪事实,并撤销了原决定。
杰某是镇政府的工作人员,现阶段纪委已介入此事件进行调查。警方仍未给出最新处理进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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